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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项目评估报告
详细信息

发布时间:2016-06-02 12:03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项目网 点击次数:


1、专利评估、质押与融资介绍


专利评估、质押及融资服务旨在帮助企业量化专利的价值,加速专利技术向产业化应用的转化,在国家倡导的专利质押贷款政策以及各市地政府出台的质押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支持下,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解决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的问题,使企业的专利技术资本价值得以体现和运用,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评估的必要性


有很多企业、专利人其手上虽有独特的发明实用的技术外,也有发展和开发价值,但项目递交上来,或与外商合作中,在项目的前景分析里,效益谈的很多,风险讲的很少,这样是不足以让投资者信服,致使很多项目就要落实而遭到搁浅,非常可惜。无论专利人、大小企业都想寻找到投资合作伙伴,但均要依赖项目的评估,如果拥有明确的市场商业计划报告书,并真正遵循计划书开展您的业务,那么您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功。一部优秀的商业计划书可以使您平衡地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重大问题,帮助企业权衡利弊,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发现竞争者的劣势,把正反理由都写出来,对今后市场投资效益的正确分析,风险分析,技术价值的无形资产评估,然后逐条推敲,可以引导您的企业向着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即使您还没成立公司,或您的公司还小,对初创业的企业或技术的转让、合作来说,计划书的作用尤为重要,对转让、合作、入股等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参考数据。这样才能让自己、让投(融)资者对项目有更清晰的认识,以确保项目的成功率,也必将使您的事业事半功倍。



3、评估服务程序



一、项目接洽、签定评估协议 本阶段项目接洽工作主要了解委估方的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及基础资料的提供情况,并确定收费标准和项目完成时间,签定评估协议书。本阶段的工作通过双方互相沟通与理解,在友好合作基础上确立。



二、项目准备、现场核查评估:

我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本次项目评估小组成员及人员分工,在本项目评估的准备阶段,我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为: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和市场调研工作。现场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①依据评估目的,对专利的法律状态、包含的具体内容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对其市场占有情况和市场开拓情况、专利项目价值实现方式等多种角度与委托人进行充分交流,并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

②实地考查专利的应用等情况。
在上述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并对收集的资料、考察及调研结果进行分析,作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本阶段须贵方提供协助。本阶段大约需要3-5天。



三、具体评估执行:

该阶段主要由我单位完成,在遇到对贵方提供资料不清楚的问题时,可能需要贵方协助,本阶段我单位主要完成资料汇总、审核和确定评估的具体技术途径,完成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工作。本阶段大约需要10天。



四、出具评估报告

本阶段我单位具体工作为出具评估初始报告,完成单位内三级审核后,将初评征求意见稿发送给贵方,请贵方提出意见后,我单位出具正式报告。本阶段大约需要3天。



五、答复与资料整理阶段:

本阶段主要送交评估报告,贵方支付剩余评估费用。
本次评估,遵循双方合作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选择及其影响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其一是技术进步的速度不断加快,其二是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发展的两大特征的出现都与无形资产及其使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据有关专家统计,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在本世纪初期大约为30年,本世纪中期大约为7年,而现今大约为3-5年。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地不断缩短,说明了技术进步的速度在不断地加快,从而使得竞争也就更加激烈。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谁拥有了更多的商品化技术,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也使我国的企业面临着国内和国际的市场竞争,如何提高我国企业的科研开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是我国企业能否在国际、国内市场立足的关键。提高我国企业的科研开发能力,以及科研成果商品化的建设,除了需要培养大量科技人才外,尚需在法律上保护科技成果发明人及商品化了的技术成果拥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在法律上承认,以及有偿使用的保护方面。从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纳入经济运行的轨道上来,利用市场机制和利益机制刺激科学技术发明,以及科研成果商品化。无形资产评估是实现科研成果及商品化了的科研成果有偿使用规模化和合理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和质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成果商品化,以及无形资产的合理转让。甚至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产权主体的正当权益。然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国有资产研究》1999年第5期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题目是《浅析国有无形资产的现状与保护措施》,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这些无形资产尚不被大多数人了解和重视。据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累计达2万多家,但只有近百家企业进行了无形资产评估;全国近5万多个商标没能及时进行续展注册,因而失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会,国家因此损失无形资产数十亿元以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几十万件专利权,几十万件商标权没有体现出价值;我国与外商进行各种合资的项目达224万多个,由于监管不善和对各类无形资产不认真评估,已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然而,2000年3月31日,《资产报》周末版也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题目是《资产评估有谱吗》,文章对非产权变动前提下企业及产品品牌评估过多过滥,评估值过高等问题提出质疑和批评。上述两篇文章基本上反映了当前各界人士对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现状的基本估计。一方面,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情况比较严重,造成了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特别是非产权变动前提下的品牌评估过程中也有过滥过高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事实上,当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漏评和滥评现象可能同时存在。它反映出了我国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的不成熟和幼稚,尤其是在资产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两个方面表现的格外突出。

如果说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条件的论述是从影响甚至是决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要素的角度展开的,强调说明影响或决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内外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讨论则是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满足评估特定目的及潜在用户要求,评估结果适用范围,以及形成各种类型评估结果的条件组合等方面进行的。

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是指按照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某种属性,将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划分为若干种类。当然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不同种类。将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若干种类并不是一种纯学术上的东西。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合理划分是要解决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以下问题:第一,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属性与无形资产评估所要求的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是否吻合。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在性质上必须满足和符合其评估目的的要求,否则的话,无形资产评估就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而使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去了意义。第二,根据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合理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或适用范围以保证评估结果被正确理解和正确使用。资产评估是一类中介服务活动,是专业人士向非专业人士提供专家意见或专业咨询。只有当评估人员首先明确了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他或她才有能力对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做出说明,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客户对评估结果的误解和误用。第三,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或价值类型是评估过程的产物,是评估过程中评估思路、评估参数、评估方法等具体运作的结果。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形成过程中可以找出形成不同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各种评估参数及评估条件组合。从而总结出形成不同评估结果价值的基础。这些构成资产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基础大概就是资产评估人员需要掌握的资产评估内在规律。

资产评估通常都是为满足委托人的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不论是产权变动,还是非产权变动,资产评估总是具有某种目的性。由于引起资产评估的具体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委托人对资产评估的要求也具有多样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与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并不具有一一对应关系。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除了受资产评估特定目的的影响以外,还有许多因素制约着它的形成。

在这里我们讨论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具有什么样的作用;第二,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与无形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具有何种联系,无形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其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形成;第三,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有哪些主要因素对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形成发生作用。

不论是无形资产或是有形资产,对其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始终就没有过统一的认识。业内人士站在不同的角度来诠释着各自理解的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以及它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就目前较为流行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具体种类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如投资价值、转让价值、清算价值、兼并价值、补偿价值、抵押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给人以明了直接的感觉,即每一具体评估目的下的资产评估结果就是服务和满足这一特定评估目的的,评估结果不能张冠李戴。

第二种是根据资产评估假设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资产评估有三大假设前提,即公开市场、持续经营和清算假设,相应的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也划分为公开市场价值、持续使用价值和清算价值。这种划分方法比较明了地说明了评估结果成立的前提,同时也基本表明了评估结果的性质。

第三种划分方法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的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目前许多人仍然坚持资产评估有四大估价标准,即收益现值标准、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那么,资产评估结果也有相对应的四种类型。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是资产评估的核心内容,每一项具体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只有唯一的资产评估估价标准与之对应,坚持资产评估估价标准的唯一性就是坚持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在资产评估中起到尺度和准绳的作用。既然资产评估有四种估价标准,自然资产评估结果就有四种价值类型。

第四种划分方法主要是从评估结果的运用性质和使用范围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从大的方面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种划分方法着力突出资产评估结果相对于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的适用性,以及这个评估结果在多大范围内使用仍能保持该结果的相对合理性。

仅从目前的讨论程度人们恐怕还难以分出上述几种观点孰优孰劣。其实,我们并不一定要把上述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划分方法分出个三六九等。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资产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合理分类,起到指引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以及帮助评估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运用资产评估结果。也就是说,我们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基本目的有两个,其一是通过合理划分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为评估人员明确资产评估的目标;其二是通过合理划分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避免评估报告使用人误解误用资产评估报告。如果从这一个角度出发,将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公开市场价值、续用价值和清算价值,以及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两种分类方法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将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公开市场价值、持续使用价值和清算价值是与资产评估的三大假设前提对应的。资产评估结果的性质与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保持一致是资产评估保证其科学合理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公开市场价值,持续使用价值和清算价值本身也是对评估结果使用者的一种提示,粗略地指明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将评估结果划分为公开市场价值、续用价值和清算价值具有一定实际意义的。但是,上述分类方法尚不能全面地反映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因素对评估结果,尤其是对评估结果的性质及适用范围的影响程度。例如,公开市场假设与清算假设是两类较为极端的市场条件假设,介于它们之间的一些具体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恐难包含在这两种基本假设之中。

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分类,在更大的范围内容纳了资产评估各种条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而且非常明了地表明了资产评估结果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作为一种常识,任何一位资产拥有者或控制者都会最大限度或最有效地利用或运用手中的资产,使其发挥最佳的效果。合理有效运用资产是每一位正常的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交易时的评估值,它不是一个事先或实际的市场价格本身。作为一种评估值,市场价值被定义在满足了公开市场假设前提条件下,以及其他必须满足的条件,按评估基准日资产的最佳或最有可能的使用方式及状态进行评估所得到的评估结果。概括地说,市场价值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或最有可能的使用状态下的评估价值。在明确了市场价值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再定义:凡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其他价值类型都称之为非市场价值。

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意义何在呢?首先,资产评估结果是一种中介服务活动的成果,它是专家或专业人士向客户提供的专业性咨询意见。因此,最重要的是这个专业意见要能对客户有所帮助,而不能起误导作用。关于评估结果的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分类,正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的限定方面进行分类的。属于市场价值的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主要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而且,评估结果对于评估时所依据的那个公开市场范围内的任何自愿买者和卖者都是公平合理的。属于非市场价值性质的资产评估结果,它既运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也运用于非产权变动业务。但是,评估结果只相对于评估时点特定的条件及特定的当事人是公平合理的,而并非对所有的情况及人是公平合理的。例如,关于汽车上的刮雨器技术,假如转让给年产10万辆汽车的企业,刮雨器技术转让价评估值是100万元,而且这个转让价评估值对于买卖双方都比较合适,两方都能欣然接受。但是这个评估结果不能推而广之,说明这个汽车刮雨器技术就值100万。如果再有一家年产1万辆汽车的企业拟购买该刮雨器技术,能否仍然按100万元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果呢?显然不可以。所以汽车刮雨器技术的100万元评估值是相对于年产10万辆汽车的企业而言的,对于年产10万辆汽车的企业来说100万元转让价评估值是公平合理的。但这100万元并不是刮雨器的市场价值。它仅适用于年产10万辆汽车的企业,而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场合和其他人。100万这个评估相对于资产10万辆车的企业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就属于非市场价值。

从上述举例中可以发现,按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对评估结果进行分类,一是有利于评估人员本身对自己的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只有评估人员自己首先弄清了本次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才可能通过评估报告充分说明该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及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这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客户及社会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的误解和误用,保证资产评估积极作用的发挥。二是,这种分类方法在明确了评估结果运用及使用范围的同时,也便于评估人员将此适用及使用范围与委托人资产业务所要求的评估结果具体用途相适应,避免张冠李戴。三是,这种分类方法对于无形资产来说,尤为重要。与有形资产不同,无形资产既无物质实体,其作用空间又有极大的伸缩性。如果在评估无形资产过程中,不对评估结果的性质加以说明和界定,随便冠以公平市场价值的头衔,有时真的是让客户及社会摸不着头脑。象品牌评估,动辄几十亿,多则几百亿,这种评估结果是该品牌在评估时可以实现的市场价值,还是在评估时点品牌具有的潜在价值?该评估值是针对企业而言的,还是国内市场或国际市场而言呢?在资产评估中,抽象的评估值是不存在的,只有在时间、场所、潜在的所有者和潜在的使用者都存在时,才能去表达评估值。象品牌评估,要么完全按资产评估的要求对其评估值的性质及及用范围做出明确说明,要么不要借用资产评估的专用术语,表明它是有别于一般资产评估的另一种形式的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划分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两类,对于一部分人来说还是很难理解的。这部分人往往把市场价值与公平划等号,而把非市场价值与不公平相挂钩。因此,就自觉不自觉地把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刻意追求的评估目标,并把自己的评估结果冠以市场价值头衔,以证明自己的评估结果是公平的。其实这是对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一种误解。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都是一定评估时点上被评估资产的公平合理的价值,两者的区别只是在公平合理性条件适用对象的范围上有宽与窄之分,而不是两者中有是否公平之分。另外,被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是市场价值或非市场价值也并非由评估人员主观意愿而定,它受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以及被评估对象在评估时设定的使用方式及状态等诸种因素的影响形成。它是这些因素共同构成的评估条件下的评估结果。既然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是评估具体条件下评估过程的自然结果,熟悉和掌握评估具体条件与评估价值类型之间的关系就
显得格外重要了。

决定资产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具体评估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即引起资产评估的具体经济行为对评估结果具体用途的要求;其二是被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及使用状态;其三是评估时的市场条件。满足于市场价值类型的具体评估条件大致是:(1)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业务属于产权变动类。如资产出售、转让等。因为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各当事人都希望有一个相对合理的交易价格。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本身对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性有内在要求。(2)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和使用状态。由于市场价值的公平合理性是相对一个特定市场的,而不是个别人的,那么,评估对象本身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也不只是针对个别人的。这样,只有评估对象具有独立功能,可以独立交易,并具有通用性或用途多样性的特征,它才能面队众多的交易者。(3)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即公开市场是市场价值产生的基本条件。公开市场是由众多自愿买者和卖者组成的充分竞争的市场,这里没有垄断和强迫,买卖双方地位平等、机会也均等,大家都有充分的时间理智地进行讨价还价并最终达成交易。

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状态,以及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等共同构成了决定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以强调某一条件而忽略其他条件。凡同时满足为产权变动服务,评估对象具有通用性或用途多样性,并且是在充分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形成的评估结果就属于市场价值。凡未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评估结果就属于非市场价值。

由于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发育程度,以及无形资产本身的特殊属性,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从其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方面更多的属于非市场价值。具体地讲,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非市场价值属性,主要源于特殊的评估对象,特殊的经济环境及特殊的市场条件。

无形资产本身就属于一种特殊的评估对象,它既无物质实体,又不能独立存在,而且它的作用空间与其发挥作用的载体的规模、状况关系极为密切,并随其载体的变化,作用空间会发生改变,评估价值就随之化,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值的公平合理性经常是相对于它的载体而言,而并非相对于一个公开市场而言。

无形资产评估的经济环境及市场条件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从宏观层次上看,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过渡性与市场发育的有限性方面,有别于公开市场条件,即在总的方面不具备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市场价值属性所要求的市场条件。其次,从微观层次上讲,无形资产的交易及转让通常都是个别,市场比较狭小。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内容很多属于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许多无形资产没有公开市场,自然也就谈不上公开市场价值。

对于无形资产而言,从总体上讲,其评估结果绝大部分可能是属于非市场价值的。前面已经作过解释,虽然非市场价值也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公平合理的评估价值。但是,非市场价值的公平合理性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应用范围限制。当然这也就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应时刻注意每次评估所依据的评估综合条件,以明确每次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凡是属于非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不仅要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而且还要明确指出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保证客户及社会能明白无误地理解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以及如何正确使用评估结果。那种不作任何说明仅在评估结果前冠以“公平价值”或“公允价值”的作法是不符合资产评估专业执业规范的,应视为一种对客户、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作法。这种作法极易引起客户及社会对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误解,甚至能造成误导社会的不良后果。比如前面提到的关于428亿元人民币的“鲁能”品牌居然未能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的前十名中,而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的第一名“红塔山”品牌的评估价值不过是423亿元人民币。象这种非产权变动类的品牌价值评估,本来就是一种没有市场及交易方约束的评估。如果再不对评估结果的性质、涵义及适用范围做出说明,随便都冠以公平(允)市场价值多少多少,是一种极不规范又不负责任的做法。就象“公平(允)市场价值”为428亿元人民币的“鲁能”品牌不能入围公平(允)市场价值最高额为423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前10名一样,不仅令业内人士茫茫不知所以然,更令社会及非专业人士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前面已经强调过,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如果属于非市场价值性质,绝对不是对该无形资产价值的公平合理的否定。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非市场属性也是一种相对公平合理的评估价值,只是相对公平合理性的适用范围较窄,有时只是对资产业务的特定当事人是相对公平合理的,超出这一范围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性就可能丧失。尽管评估人员希望将自己的评估结果冠以市场价值或公允市场价值。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经济转型时期,以及该时期中的某些资产业务的特殊性,还有象无形资产这类特殊评估对象等,使得我国的资产评估,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其评估结果有较大部分属于非市场价值。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不会引起关于市场价值评估与非市场价值评估之间的误导,评估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明确被评估无形资产;(2)说明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评估结果的期望用途;(3)定义所进行的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4)披露形成该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任何限制性条件或情况;(5)如果评估结果属于非市场价值,必须以明确的方式做出声明,避免被他人误认为该价值代表市场价值;(6)属于非市场价值的无形资产评估,评估人员不得做出不合理的假设,并要求在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所依据的全部假设前提。

资产评估本身是专业人员及专门机构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正性的专业咨询服务。作为公正性的中介服务行业最重要的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允性服务信息,决不允许因资产评估而误导客户及误导社会。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分类会因无形资产自身的特殊性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处于起步阶段,避免评估人员因缺乏对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价值类型的正确认识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误解和误导显得更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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